小明的故事
小明的故事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小明的故事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小明的故事范文第1篇
星期六的早上,小明一大早就起来了。现在已经九点了,小明把家庭作业写完了,小明就去画画了。没过几分钟小明听到有人敲门,小明问:“请问您是谁呀?”叔叔说:“我是你爸爸的朋友。”小明就搬来凳子看,小明想:我爸爸的朋友很多那是哪一个呢?小明就悄悄地说:“我该怎么办呢?”小明只好想办法,想啊想;终于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小明问叔叔:“我爸爸叫什么?我爸爸在哪上班?我爸爸的手机是多少呢?”叔叔一字不差的回答出来了。
小明就把门打开让这位叔叔进来,小明问道:“您找我爸爸有什么事呢?”叔叔回答:“我找你爸爸谈生意。”小明说:“我爸爸不在家,下午再来找他好吗?”叔叔说:“好吧!”小明把叔叔送走了。
爸爸回家后,小明跟爸爸说:“上午有位叔叔来找您,你不在家我就让这位叔叔下午来找您。”爸爸说:“好,爸爸奖励你,帮爸爸留了一位顾客呢!”下午这位叔叔真的来了呢!小明把门打开,叔叔进来了与爸爸谈起了生意,小明为了不打扰大人们谈生意,小明就出去了。小明在外面玩地很开心,爸爸他们也谈得很顺利呢!
小明的故事范文第2篇
华盛顿用小斧头砍倒了他父亲的—颗樱桃树。父亲见心爱的树被砍,非常气愤,扬言要给那个砍树的—顿教训。 而华盛顿在盛怒的父亲面前毫不避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父亲被感动了,称华盛顿的诚实比所有樱桃树都宝贵得多。同样是美国总统尼克松因在“水门事件”中撒谎败露而被迫引咎辞职;克林顿也因为不光彩的绯闻案中撒谎而险遭弹劾。
—个因诚实而受到爱戴和尊敬,两位因撒谎而在政史上留下污点。
2、孟母三迁
孟子,名柯。战国时期鲁国人(现在的山东省境内)。三岁时父亲去世,由母亲一手抚养长大。
孟子小时候很贪玩,模仿性很强。他家原来住在坟地附近,他常常玩筑坟墓或学别人哭拜的游戏。母亲认为这样不好,就把家搬到集市附近,孟子又模仿别人做生意和杀猪的游戏。
孟母认为这个环境也不好,就把家搬到学堂旁边。孟子就跟着学生们学习礼节和知识。孟母认为这才是孩子应该学习的,心里很高兴,就不再搬家了。
3、徐霞客志在天下
有一天,江边发生了一件怪事,很多人在打捞落水的石狮,却怎么也找不着。这时,一个叫徐霞客的小孩说,只要溯江而上,就能找到石狮。果然石狮找到了,大家都赞誉这个聪颖的小孩。原来他就是长大后成为伟大地理学家、旅行家的徐霞客。
4、达芬奇画蛋
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画家达芬奇,从小爱好绘画。父亲送他到当时意大利的名城佛罗伦萨,拜名画家佛罗基奥为师。
老师要他从画蛋入手。他画了一个又一个,足足画了十多天。老师见他有些不耐烦了,便对他说:“不要以为画蛋容易,要知道,1000个蛋中从来没有两个是完全相同的;即使是同一个蛋,只要变换一下角度去看形状也就不同了,蛋的椭圆形轮廓就会有差异。所以,要在画纸上把它完美的表现出来,非得下番苦功不可。”
小明的故事范文第3篇
对走马古镇最早的印象是“走马观花”。每年的阳春三月,走马镇的桃花次第开放,粉红粉红的,像片片火烧的云。这时候便有络绎不绝的游客前去观看桃花,从而有了山城的“走马观花”一说。
从解放碑出发,经成渝高速,在走马镇下道,路程约30公里,也就半小时的车程。
走马古镇,确切地说叫“走马场”,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走马镇。其历史可追溯到汉代,至明代中叶开始鼎盛起来。走马古镇西临璧山、南接江津,有“一脚踏三县”之称,是重庆通往成都的必经之地,也是成渝路上的一个重要驿站,往来商贾、力夫络绎不绝,也留下了“识相不识相,难过走马岗”的民谚。在《巴县志》里面就有过这样一段记载:“(重庆)正西陆路八十里至走马岗交璧山县界,系赴成都驿路”。“走马岗”事实上就是走马场的别称,因走马古镇修筑于一座形似奔马的山岗之上,自古以来,又被当地人称为“走马岗”。
一下车,就能看见一棵古老而硕大的黄桷树站在古镇的入口处,郁郁葱葱,微风吹过,它会婆娑地向游客们述说着古镇的昨天与今天。穿过黄色的古城门,便是绵延800米的石板老街,在飘渺的薄雾与微雨里,似一卷展开的竹简,载满了古镇的沧桑往事。沿街的房屋全是清一色的穿斗式木结构,街道则以宜人的尺度拥抱着我,这才是街道,和大都市的街道那种尺度有着天壤之别,充满了人情味。
每月的农历初二、五、八是九龙坡区走马镇的赶场天,人来人往、肩挑马驮的场镇熙熙攘攘。鞋匠的叮当声、小贩的吆喝声,刘胡子饺子、三门口汤锅及各种传统建筑和工艺店铺,一个鲜活的古镇便展现在你眼前。“在在500多年前,走马场就是成渝古驿道上的交通要冲。”市级民间故事演讲家、走马老街关武庙戏楼茶园掌柜、70岁的刘远扬说。过去古街巷上,进出场镇的城门、过街楼、禹王庙、广东会馆南华宫、山西会馆万寿宫、客栈茶馆等酒楼戏台一应俱全。
小城故事多
走马古镇流传着一种以“走马”(赶马)为职业的人群口头创作并传承的民间故事,人们通常将其称作“走马故事”。走马故事起源的确切年代无从稽考,但走马场建立于明末清初并很快得以兴盛,故事应与之同步发展,因此它的产生形成至少已有四五百年的历史。重庆古镇自古以来都吸引着南来北往的客商,民间故事也就得到了创造和交流。
1990年,走马镇被重庆市文化局命名为“民间文学之乡”;1992年,工农村被命名为“中国民间故事村”;2007年,“走马镇民间故事”被国务院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该项遗产同时进入重庆市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也是唯一一项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走马镇的民间文学是以民间故事和山歌为主,曾经出现过“故事家家户户讲,男人讲,女人讲,娃娃也能讲;山歌年年月月唱,台上唱,坡上唱,处处都在唱”的民间文艺盛况。据统计,走马镇能讲故事500-1000则的有3人,200-500则以上的有10人,100-200则的有15A;能唱500首以上山歌的有2人,100首以上的有6人。
目前,走马镇共采集了故事目录10915则,已采录整理了9714则,并采录民间歌谣3000余首,谚语4200则,歇后语、俗语、楹联等4000余则,录制磁带400余盒。现已出版了《走马镇民间故事》、《魏显发民间故事集》、《工农村民间故事选》。而民间故事、歌谣已陆续在全国和省市报纸、杂志发表了50余篇,并有一批故事、歌谣收AT四川省、重庆市、原巴县的民间故事集成卷和歌谣集成卷。
中国的格林兄弟
走马古镇的故事其实就是一个人的故事,他就是――魏显德老人。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联合授予魏显德“中国民间故事家”称号。他和他的兄弟魏显发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誉为“中国的格林兄弟”。他们讲述的走马民间故事,当地人习惯称之为“讲圣谕”,教人行善不要作恶,堪称是走马人百年流传的家训。
魏显德老人是“中国十大民间故事家”之一。14岁开始随父亲流浪卖艺,22岁时已能讲述5000多个民间故事。解放后,他回到老家务农,此后他在心里进行整理,保留了1500多个具有巴渝文化色彩的故事。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调查“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时,首次授予包括他在内的10位艺人为“中国民间故事家”。在这些人中,魏显德排名第一。
魏显德讲述的民间故事,门类多,题材广,内容丰富,语言朴实,通俗上口,易记易传,形象鲜明,个性突出。他共能讲述民间故事1045则,演唱民间歌谣433首,背述民问谚语676条、歇后语271条,重庆出版社专门为他出版了―本《魏显德民间故事集》。
据当地人介绍,在他83岁高龄时,仍记忆力强,曾不假思索地朗诵了一段名为《垛子山》的民谣:“垛子山,名誉宽,前面是巴县,后面是壁山,上走北京城,下到佛图关,交通虽方便,要走好多天。站在坡脚看,戴的帽子都要翻,走在半山看,乌云遮满半边天,爬到山顶看,重重叠叠是高山,莫说人难过,雀鸟插翅也难翻……”
不幸的是,重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故事大王”魏显德因心肌梗塞在2009年4月15日与世长辞,享年86岁c如今魏显德老人的坟头已是浅草初长,可他留下来的那些故事已化作春雨,洒满人间。
风雨关武庙
进入古镇,就有一座气势恢宏的关武庙戏楼。关武庙,又名关圣庙,是祭祀关圣大帝――关云长的寺庙,是巴渝地区最常见的庙宇之一。
关武庙戏楼是古镇现在唯一保存较为完好的清代古建筑,砖木结构,构件雕刻精美。一楼一底共两层,上层是戏台,穿斗大堂式结构,单檐歇山式小青瓦屋顶,戏楼上装饰撑拱、挂落、雀替等镂空雕饰,戏台两侧有一副楹联:
古今一场戏离合悲欢毕竟为人结果;
俯仰皆身鉴飞歌恒舞漫步走马观花。
下层是茶楼,为半地穴式设计内设登台阶梯,与戏台紧密结。它是走马场最大的茶馆,可摆20多张茶桌。在茶馆的左手边有一个小小的供表演的讲台,上端挂着“走马故事会”的金额字匾。讲台两侧的木匾上刻写着一副楹联:
故事家家讲户户讲男人讲女人讲娃娃也能讲:
山歌年年唱月月唱台上唱坡上唱处处都在唱。
厅堂右侧的木柱上也挂着一副楹联:
蛟腾凤起旋看走马赴琼林:
山清水秀已见文星临艺苑。
现在茶馆里说书讲故事几乎没有了,唯一常见的只是几个耄耋之年的老人在喝茶打牌,回味着过去的故事。茶馆的老板是一个好客的中年人,他热情地接待了我,邀我一起品茶。他告诉我,每个月的8号、18号,是武庙戏楼茶馆固定的故事会时间,有时也会根据节气临时组织一些故事会,但现在听故事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
在闲聊之余,他为我讲起巴人的故事,唱起古镇旧时旅店招呼客人的歌:“楼上楼下客,耳听幺师来交接,各人的草帽衣衫各人晓得,乱摸人家要不得……”还有街上叫卖的歌谣:“黄糕粑来得哦一一老头开水,盐搽鸡蛋,芝麻干、豆腐干桂花炒蜜糖唉……”也讲述当时老街上行走的漂泊艺人如打尺梆梆(唱道情)、打花鼓、打金钱板艺人所唱的小曲,以及抬滑竿(竹竿上捆着竹椅的简易轿子)乖口打石头的号子,还表演了几段端公(神巫)的歌舞,都带有浓郁的乡土特色和神秘味道。
沿着千年的石板街往前,光武庙的身影慢慢地模糊起来,直到消失在我的视线里,心里顿时有种淡淡的忧伤。或许,天南海北地讲故事、“冲壳子”,或扯开喉咙唱山歌,已经成为了回响,尽管你有再精彩的故事,又有谁会去轻轻翻开你的邢一页。
千年古驿道
行走在狭窄的古驿道上,细碎的雨滴从两两相对的吊脚楼屋檐上落下,像是句句述说着千年的梦呓。
斑驳、狭窄的古驿道向西逶迤延伸,穿过炊烟袅袅的村庄与铺陈七色的田野,诉说着走马古镇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延绵的走马岗通向缙云山脉,那里有一片金银坡,林木茂盛,山峦起伏,古驿道边矗立着三道碑,即纪念“邑侯帖舫老父母”的德政碑、旌表营正贵之妻的贞洁碑、捐资修葺古道的功德碑,已饱经风雨的磨蚀,给人一片苍凉。“德政碑”镌刻“严正宽平”四字,寄寓了百姓对一方父母宫德政的期望,也蕴涵了峻险古驿道变坦途的向往。
沿坡而上,路边能见到两处摩崖石刻,一日“险设天成”,一日“巴县西界”,笔画道劲,浑厚庄重,颇感沧桑。我曾听到一个巴族故事:巴蔓子是战国时期巴国的将军,他噱慨刎颈换取三座城池,并留下这样的话:“巴国疆土不可分,人臣岂能私下割城。宁可一死,以谢食言之罪”,让人满怀唏嘘。巴将军的墓在重庆渝中区七星岗,离走马古镇也不怎么遥远。
小明的故事范文第4篇
元宵节有关的故事一、元宵姑娘
汉武帝的宠臣东方朔风趣而善良。一日冬天去御花园赏梅,遇一宫女欲投井。朔搭救后问明原委,原来宫女名叫元宵,因进宫后长久不能见到亲人而思念,遂起轻生念头。东方朔同情并答应帮忙。东方朔摆摊占卜,所有人问卦结果都是“正月十六火焚身”,长安城大恐慌。汉武帝向东方朔请教,朔言:“长安在劫,火焚帝阙,十五天火,焰红宵夜。”解释说:正月十五晚家家挂灯吃元宵,城外百姓进城看灯,好似满城大火,以瞒玉帝。是日晚,元宵双亲进城观灯。在东方朔的帮助下一家终于团圆。
元宵节有关的故事二、皮影相思
相传,汉武帝爱妃李夫人死后,汉武帝非常想念她,于是一位宫女就穿上这位妃子的衣服在月光下翩翩起舞。皇帝看到这位宫女影子以解思念之情。后人做诗:“张灯作戏调翻新,顾影徘徊却逼真,环佩姗姗莲步稳,帐前活见李夫人。”说的就是汉武帝思念爱妃的典故,这也是皮影戏的最初来源。
元宵节有关的故事三、破镜重圆
隋朝军队灭南陈时,南陈昌乐公主与丈夫徐德言打破一面铜镜,各执一半,作为以后相见的凭证。并约定在正月十五元宵节卖镜于市,以探对方消息。隋灭南陈后,昌乐公主入杨素府做妾,次年元宵节徐德言果真在街市上看到一个老头在叫卖半片铜镜,价钱昂贵,无人问津。徐德言在破镜上题诗:“镜与人俱去,镜归人不归。无复嫦娥影,空留明月辉。”杨素得知,成人之美,昌乐夫妻终于团圆。
元宵节有关的故事四、燃灯七盏
宋代福州有个太守名叫蔡君谟,面对千里饿殍却要粉饰太平。他下令一道,要求治下所有百姓,每家在元宵节之夜必须燃灯七盏。有个穷人叫陈列,制了一个一丈多高的大灯,上书一首诗:“富家一盏灯,太仓一粒粟;穷家一盏灯,父子相对哭。”消息传到太守耳中,他只好收回成命。
元宵节有关的故事五、双喜临门
王安石20岁时进京赶考,元宵节时路过一地,一大户人家悬灯出题招亲。联曰:“走马灯,灯走马,灯熄马停步。”王安石不会答,却记在心中。到京后谁知主考官所出之联竟是:“飞虎旗,旗飞虎,旗卷虎藏身。”王安石提笔就以招亲联作答,得中进士。衣锦还乡时发现那联居然仍未有人会答,王安石便又以考题联作答,竟又得了个漂亮媳妇,实是双喜临门。
元宵节有关的经典名人
1.汉文帝:下令将正月十五命名为“元宵节”的人。
2.汉明帝:下令点灯敬佛,百姓挂灯,是赏花灯的创始人。
3.汉武帝:正月十五祭祀天神的倡导者。
4.东方朔:成全元宵姑娘,元宵节里最浪漫的人。
5.杨素:破镜终重圆,成人之美的人。
6.辛弃疾:众里寻他千百度,元宵节里最痴情的人。
7.田登: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人。
8.朱元璋:狂杀一条街,元宵节里最凶残的皇帝。
小明的故事范文第5篇
【关键词】交通事故 交通管理部门 交通事故认定书
随着机动车拥有量的大幅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率也随之提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基层法院收案数中占据的比例亦呈增长态势。大多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交警部门已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法院以此为依据径行裁判。但对无法查清成因的事故,交警部门依法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对责任划分不作认定,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首先要根据案件事实来认定事故各方的过错程度、责任大小,进而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实践中,对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效力存在较大争议,如何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在案件事实中的效力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处理结果。
一、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交管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按照过错程度不同,事故责任可划分为以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及无责任,但不排除无法区分责任的情形存在,如因现场无监控设施、无目击证人、未及时报警保护现场等原因致使事故成因无法查清。《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效力
是否发生交通事故,即如何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在民事诉讼中的效力既是此类案件的争议焦点,也是关键所在。审判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不同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既无法证实有交通事故发生,亦不能划分双方责任。除此之外,伤者作为原告也无证据证实其受伤系肇事者所致。按照民事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应当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第二种观点认为,“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一词,单从字面意思上即可认定交通事故真实存在,法院可根据案件事实依职权划分事故责任,事故双方根据责任大小承担其相应的责任。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由此可见,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属于书证一种,虽然缺少事故成因及责任划分,但其内容足以还原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当事人情况,甚至通过现场效果图、勘验图能够确认事故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及责任承担。因此,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能够证实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而且诉讼当事人并未提交其他证据,不宜否定交通事故证明,应认定双方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作为证据,其效力在于:一是证明确有交通事故发生,应当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二是证明事故发生的基本事实,有助于审判人员查清事实、划分责任。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在实践中的应用
(一)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划分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此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对各方当事人的责任划分并未作出认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交警部门作为法定机构,依职权调查取证既是其权力也是其义务,但因取证不能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的承担者却是事故当事人。因此,伤者应当举证证明事故成因、肇事人的过错程度等。综合考量双方证据后作出判断,如在卷证据能够充分证明当事人的过错、责任划分,则依责任大小判定赔偿责任大小。同样,在举证不能的情况下宜推定被告对事故发生并无过错,无事故责任。
(二)依据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首先要明确事故责任与民事责任的不同。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可见,交通事故案件中,民事责任的承担不以事故责任为必要条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二)规定“(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本条符合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的规定精神,即在原告无法举证证明被告有过错的情形下,应当推定被告无过错,由其保险公司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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